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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10月31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剛剛回應了國家發改委系列貪腐案件的查處情況。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介紹,今年以來,根據中央反腐敗整體部署,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組織指揮北京、河北等地檢查機關依法查辦了一批國家發改委工作人員受賄犯罪案件,截止目前共立案查辦11人,其中國家能源局5人(分別為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司司長王駿、核電司司長郝衛平、電力司副司長梁波、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發改委價格司5人(分別為價格司原司長曹長慶、現任司長劉振秋、副司長周望軍、副司長李才華、副巡視員郭劍英),價格司的領導班子全部涉嫌職務犯罪,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一人(原司長張東生)。
  從案件的查辦情況來看,徐進輝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是權力集中誘發腐敗。被查出的這些人大多既是宏觀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具體項目的審批者,可以直接操控企業利益得失,容易誘發腐敗。
  第二是監管相對缺失。審批權運轉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機制。
  第三是長期共同受賄形成了窩案串案。
  第四是犯罪後果嚴重。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的有6人,其中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摺合人民幣2億多元,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第五是普遍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作案時精心準備,逃避打擊。比如收受賄賂時只收取現金也不存銀行,股份由別人代持,房產登記也是在他人的名下等等。
  在辦理這個系列案件的過程中,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依法辦案。徐進輝介紹,始終堅持高度重視辦案效果和維護社會經濟發展大局,特別是註意到了維護髮改委正常的工作秩序,堅持一案一通報,對每個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時都向發改委的主要領導進行了通報,得到了發改委黨組和主要領導的有利支持,保證案件的順利辦理。
  發佈會上,有媒體對一批教育科研領域涉嫌腐敗的案件,包括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弄虛作假套取巨額國家科技資金的案件,以及浙江大學原副校長褚健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行賄等犯罪案進行了提問,徐進輝也進行了回應。
  徐進輝介紹,今年的5月,根據監察部駐教育部監察局的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審計署審計發現的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涉嫌職務犯罪的線索指定吉林檢察院查辦。今年6月,吉林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罪對李寧立案偵查,執行逮捕。現查明,李寧利用職務辦理以虛假髮票和事項套取科研經費轉入本人控制公司的方式,先後涉嫌貪污公款兩千多萬元。
  此外,2013年10月,根據最高檢決定,浙江人民檢察院對浙江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褚健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行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現已偵查終結,正在審查起訴中。經偵查查明,1998年到2013年間褚健利用職務之便,實施了上述犯罪,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嚴重,且本人在案發期間先後採取了行賄、銷毀證據等非法手段,阻礙、對抗調查和偵查,社會影響惡劣。  (原標題:最高檢:發改委煤炭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出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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